《中国刑事法杂志》注释体例
为节省作者的精力,如果作者习惯和常用的注释体例与本刊不合,投稿时不必遵循本刊注释体例。注释是否符合本刊体例不影响稿件评价,但是注释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影响稿件采用。在获通知后,请按照本刊注释体例再行调整。引用应以必要为原则。
一、一般规定
1. 采用脚注形式。作者信息和课题信息在作者姓名后用*表示,其他脚注用①②③④⑤等圈码表示,每页重新编号。课题信息的格式示例(须使用全称):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XXXXXXXX”(项目编号:XXXX)的研究成果。
2. 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应尽可能避免使用转引资料。重复引用同一文献的,再次按照具体范例标注全部信息,不使用“同上注”“前注”的格式。
3. 作者、译者为多人的,以顿号分隔。同一注释有多个参考文献的,以分号分隔。所引文献题目有副标题的,副标题不能省略。
4. 独著类文献无须在作者姓名后加注“著”字。非独著类文献,须根据文献版权页记载或者其他具体情况,在作者姓名后加注“主编”“选编”“编译”等字样。
5. 整段或者整句引用原文的,须使用引号并将句末标点放在引号内。不是整段或者整句引用原文的,句末标点放在引号外。
二、具体范例
(一)图书
1. 陈兴良:《刑法的致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30页。
2.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上册)》,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07-208页。
3. 张明楷:《刑法学(上)》(第6版),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第113页。
4.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7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第60-62页。
5.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9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第602页。
6. 张明楷编著:《刑法的私塾(之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727页。
7. 《德国刑法典》,徐久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81-83页。
8. 《德国民法典》(第4版),陈卫佐译注,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1页。
9. 《元照英美法词典》(缩印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9页。
10.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7页。
11. 郑逸哲:《构成要件理论与构成要件适用》,2004年自版,第80页。
(二)期刊论文
1. 陈兴良:《正当防卫教义学的评析与展开》,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2期,第20页。
2. [德]米夏埃尔·帕夫利克:《作为违反协力义务报应的刑罚——论犯罪论的新范式》,赵书鸿译,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22年第5期,第160页。
3. 魏大喨:《台湾“高等法院”1999年度上易字第4856号判决补充理由——“刑法”第185条之三酒后驾车不能安全驾驶之刑事责任》,载《台湾本土法学杂志》2000年第8期,第74页。
4. 许达恒:《刑法法益概念的茁生与流变》,载《月旦法学杂志》第197期(2011年),第134页。
5. 黄宗旻:《法益论的局限与困境:无法发展立法论机能的历史因素解明》,载《台大法学论丛》第48卷第1期(2019年),第181页。
(三)文集论文、学位论文
1. 孙国祥:《“截贿”行为的刑法性质辨析》,载刘艳红主编:《财产犯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515页。
2. [德]托马斯·魏根特:《客观归责——不只是口号?》,王静译,载梁根林、[德]埃里克·希尔根多夫主编:《刑法体系与客观归责——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5页。
3. 米铁男:《特拉伊宁犯罪构成学说之刍议》,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2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4. [日]关哲夫:《现代社会中法益论的课题》,王充译,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12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55页。
5. 龚帆、李倩雯:《刘军、杨丽敏洗钱案——如何正确适用洗钱罪》,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3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9-15页。
6. 李松峰:《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0页。
(四)报纸、网络文献
1. 吴宏耀:《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彰显检察担当》,载《检察日报》2023年2月15日,第3版。
2. 邱春艳:《最高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深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023年2月13日,https://www.spp.gov.cn/spp/tt/202302/t20230213_601427.shtml。
3. 《最高检印发意见:积极主动拓展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载人民网2022年2月17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0217/c1008-32354257.html。
4. 卞建林:《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载微信公众号“中国刑事法杂志”2022年3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AphFcajo0fZE4v6h3CJJ8Q。
(五)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案例
1. 《刑法》第286条之一第2款。(注:在正文中的表述格式与此相同。)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第1条。(注:在正文中的表述格式与此相同。规范性文件的文号实在难以查找的,可以不写文号。)
3. 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93号(2022年)。
4. 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检例第4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批指导性案例(2018年)。
5.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诉路国平故意杀人案,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6期,第9-10页。
6.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王欣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海刑初字第512号。
(六)部分外文文献
1. U.S. v. Post, 997 F.Supp.2d 602, 606 (2014).
2. 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73 Yale Law Journal 733, 737-738 (1964).
3. Douglas Husak, The Philosophy of Criminal Law: Selected Essay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10, p. 169, 171.
4. 阿部泰隆「予防接種禍をめぐる国の補償責任」判例タイムズ604号(1986年)7頁以下。
5. 山中敬一『刑法総論』(成文堂,第2版·2008年)899頁参照。
6. 大谷實『刑法講義総論』(成文堂,第4版·2012年)447-448頁。
7. 西田典之(橋爪隆補訂)『刑法総論』(弘文堂,第3版·2019年)373頁。
以上不明或者未尽事宜,请学习、研究并参照《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