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永生;
近年来,趋利性执法司法尤其是远洋捕捞问题在我国实践中呈现出恶化的趋势,中央机关采取系列措施进行遏制。导致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体制根源之一在于罚没收入与政法经费未能彻底分离。自1951年以来,我国罚没款物的管理经历了罚没收入提成、罚没收入退库、办案费用补助申报等五大阶段,罚没款物与政法经费的关系逐渐剥离,但一直没有完全切断。自2008年以来,我国的司法经费制度改革,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罚没款物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削弱了罚没款物与政法经费的关系,但这两者的联系仍然没有彻底切断。为彻底切断这两者的联系,建议我国未来将地方政法机关的罚没收入全部收归中央财政,持续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规定有关司法经费与罚没款款物管理的问题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作出规定。
2025年03期 No.225 106-1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98K] - 姚显森;
刑事法中不断增多的涉案财产来源说明条款及其扩大适用趋势,亟待理论回应。涉案财产来源说明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属性,呈现出说明责任、说明义务、说明权利等不同法律形态,但现行法并未作明确区分,导致适用条件模糊、说明标准缺失、程序规则缺位等系统性缺陷。在实践中,涉案财产的“说明”与“证明”“证实”混用,刑事性说明与非刑事性说明混淆,出罪类说明与从宽类说明混搭,既影响法律统一适用,又大幅增加了涉案财产被错误处置的风险。有鉴于此,应坚持多元化、类型化、系统化的完善路径:根据克制主义与责任相称相结合原则,系统规制说明责任的承担;根据规范主义与从属性相结合原则,系统规范说明义务的履行;根据意定主义与禁止滥用相结合原则,系统保障说明权利的实现。
2025年03期 No.225 123-1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21K] - 李小猛;
识别标准在强制侦查理论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关乎实现对强制侦查的有效规制。构建识别标准应针对中国具体实际,适当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具体从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两个层面展开,明确两大要件的判断方法。客观要件以公民基本权利是否被干预作为核心内容,合理划定基本权利保护的范围。主观要件以被追诉人同意自愿性作为核心内容,区分“受胁迫”与“认识错误”等非自愿性情形,同时对基本权利抛弃的范围进行一定限制。强制侦查识别标准的具体应用,应遵循先通过侦查行为效果判断客观要件,后判断主观要件的顺序。强制侦查识别标准的贯彻需要通过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配合推进。在立法方面,应以刑事诉讼再修改为契机,明文规定强制侦查识别标准,并对具体强制侦查进行依法赋权和适当限权。在司法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的合宪审查制度和合宪解释机制,有效应对个案中新型强制侦查权和新型基本权利保护问题,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2025年03期 No.225 142-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41K] - 马国洋;
人工智能立法过程中对于刑事法的关注契合人工智能适应性治理的基本原理,可以基于规则论和工具论两个层面分别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展开。人工智能立法与刑法的协同涉及多场景协作,应强调人工智能立法的前置法和指引性作用,而刑法应秉持谦抑性的理念,就人工智能立法予以场景性的支持。人工智能立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协同更多关注的是单一场景人工智能应用问题,应要求高位阶的人工智能立法设置专门的场景性规则,刑事诉讼法则应对于人工智能立法的作用进行确认,并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等规范细化场景治理方案。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一方面,应以发展契合技术性程序正义的人工智能为基准,将可信、安全等原则融入刑事诉讼特色并进行层次化排布;另一方面,应基于人工智能生命周期,分别为人工智能规划和设计、数据选择与处理、算法设计与模型建立、技术审查与检验、技术部署与使用等环节,设计具有刑事诉讼场景适配性的规则。
2025年03期 No.225 159-1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40K] 下载本期数据